本課程分為《法學原理》和《法理學》兩部分,前者著眼于法學、法律與法治基本知識的介紹與傳授,后者則著重于基本原理的分析與研究。在內容體系結構方面,法學原理由法學基本問題、法律基本問題和法治基本問題三部分構成;法理學由法律本體論、法律價值論、法律方法論和法律社會論四部分構成。
法學原理在大學一年級開設,主要目的是讓學生對法律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有比較系統(tǒng)的了解,培養(yǎng)對法學專業(yè)的學習興趣和基本的法學理論思維,使學生具備一定的社會問題的法律分析能力,為法學專業(yè)其他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在導論中,通過學科的比較,闡明什么是法學和法理學,讓學生對本課程有基本的定位。在法學基本問題中,重點講述法學的歷史,讓學生對法學研究的重要性有一個歷史與邏輯的認識,并通過對法學功能、體系和研究方法的介紹,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和法律的興趣。在法律基本問題中,講述法的概念、法的發(fā)展、法的結構和法律分類,讓學生對“什么是法”有一個基于歷史、社會和邏輯的立體化認識,對“應然法”和“實然法”作出明確的區(qū)分,培養(yǎng)學生法律思維。這一部分講述法律關系、法律行為、法律責任和法律實現的問題,讓學生對其最基本的問題有比較清晰的了解。在這一部分的最后,介紹了世界上的主要法系,讓學生了解法律文化和法律的運行過程是可以有明顯的差別的,從而加深對法律和法律問題的理解。在法治基本問題中,闡述了法律建設的目標,在著重于法律運行過程的講解的同時,突出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并對我國法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開始有基于理論與現實的初步了解,激發(fā)學生進一步探索的積極性。
法理學在大學三年級開設,目的在于通過對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價值的分析,使學生在已經掌握的部門法知識基礎上對法律有更加理性認識,明了法律背后的道理和應有的價值取向。部門法讓學生知其然,法理學則讓學生知其所以然。對法律現象的認識需要有理論的指導,法制建設也不例外,這決定了深化理論認識的必要。為此,有四編內容達致上述目的。一是法律本體論,主要探討法律的本質、法律的存在基礎、法律的權利本位和義務本位問題、法律的功能等重要的理論問題,讓學生從社會關系和社會發(fā)展中把握法律的本來意義和功能,引導學生從社會的角度去認識和把握法律。二是法律價值論,主要分析法律與秩序、利益、平等、自由、人權和正義的關系,說明現代法律所應有的社會價值,這一部分主要引導學生如何分析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合理性,使學生對社會問題有正確的認識和態(tài)度,明白法律與人類一定的價值追求相聯(lián)系。三是法律方法論,主要介紹法律實踐中法律判斷、法律解釋、法律推理和法律論證等比較常見的方法,使學生在明白法律應用于社會并不簡單的同時,掌握法律實踐中最基本的方法,這既是對法律現象的認識,也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需要。四是法律社會論,主要從法律與社會各方面關系的角度,分析法律與社會的內在關聯(lián),突出法律的社會化存在與發(fā)展及其對社會和諧的意義,闡釋法律的全球化與本土化的對立與統(tǒng)一,使學生對社會中的法律發(fā)展有更為清晰的邏輯認識和價值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