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講 刑法概說
- 第二講 刑法的基本原則
- 第三講 刑法的解釋(上)
- 第四講 刑法的解釋(下)
- 第五講 刑法的適用范圍
- 第六講 犯罪概說
- 第七講 犯罪構成和構成要件
- 第八講 行為主體
- 第9講 危害行為
- 第10講 行為對象、危害結果和行為狀態(tài)
- 第11講 因果關系
- 第12講 構成要件故意
- 第13講 構成要件過失
- 第14講 構成要件事實上的認識錯誤(上)
- 第15講 構成要件事實上的認識錯誤(下)
- 第16講 特殊的主觀要素
- 第17講 正當防衛(wèi)(上)
- 第18講 正當防衛(wèi)(下)
- 第19講 緊急避險
- 第20講 其他違法阻卻事由
- 第21講 責任能力的阻卻
- 第22講 法律認識錯誤
- 第23講 缺乏期待可能性
- 第24講 未完成形態(tài)概述
- 第25講 犯罪預備
- 第26講 犯罪未遂
- 第27講 犯罪中止
- 第28講 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論
- 第29講 共同正犯
- 第30講 間接正犯
- 第31講 正犯和共犯
- 第32講 共同犯罪人的責任
- 第33講 特殊的共同犯罪
- 第34講 共同犯罪的復雜問題
- 第35講 第三十二講 罪數的基本原理
- 第36講 第三十三講 實質的一罪
- 第37講 第三十四講 法定的一罪
- 第38講 第三十五講 處斷的一罪
- 第39講 第三十六講 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特別規(guī)定
- 第37講 第三十四講 法定的一罪
- 第38講 第三十五講 處斷的一罪
- 第39講 第三十六講 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特別規(guī)定
- 第40講 第三十七講 主刑
- 第41講 第三十八講 附加刑
- 第42講 第三十九講 社區(qū)矯正
- 第43講 第四十講 非刑罰處罰方法
- 第44講 第四十一講 量刑的原則和種類
- 第45講 第四十二講 累犯
- 第46講 第四十三講 自首、坦白和立功
- 第47講 第四十四講 數罪并罰
- 第48講 第四十五講 緩刑
- 第49講 第四十六講 減刑
- 第50講 第四十七講 假釋
- 第51講 第四十八講 追訴時效
- 第52講 第四十九講 分則概說
- 第53 第五十講 危害國家安全罪
- 第54講 第五十一講 危險方法類犯罪
- 第55講 第五十二講 破壞公用設施類犯罪
- 第56講 第五十三講 恐怖活動罪
- 第57講 第五十四講 槍支、彈藥、危險物質犯罪
- 第58講 第五十五講 事故犯罪(上)
- 第59講 第五十五講 事故犯罪(下)
- 第60講 第五十六講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 第61講 第五十七講 走私罪
- 第62講 第五十八講 妨害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
- 第63講 第五十九講 貨幣犯罪和票證犯罪
- 第64講 第六十講 貸款犯罪和洗錢罪
- 第65講 第六十一講 非法集資犯罪
- 第66講 第六十二講 金融詐騙罪
- 第67講 第六十三講 危害稅收征管罪
- 第68講 第六十四講 侵犯知識產權罪
- 第69講 第六十五講 擾亂市場秩序罪
- 第70講 第六十六講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 第71講 第六十七講 侵犯性自治權的犯罪
- 第72講 第六十八講 侵犯自由的犯罪(上)
- 第73講 第六十八講 侵犯自由的犯罪(下)
- 第74講 第六十九講 侵犯婚姻家庭權利的犯罪
- 第75講 第七十講 侵犯名譽權、民主權利的犯罪
- 第76講 第七十一講 強制占有型的財產犯罪(上)
- 第77講 第七十一講 強制占有型的財產犯罪(中)
- 第78講 第七十一講 強制占有型的財產犯罪(下)
- 第79講 第七十二講 平和占有型的財產犯罪(上)
- 第80講 第七十二講 平和占有型的財產犯罪(下)
- 第81講 挪用占有型的財產犯罪
- 第82講 破壞型的財產犯罪
- 第83講 擾亂公共秩序罪(上)
- 第84講 擾亂公共秩序罪(下)
- 第85講 妨害司法罪
- 第86講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 第87講 妨害文物管理罪
- 第88講 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
- 第89講 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
- 第90講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 第91講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 第92講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 第93講 貪污犯罪
- 第94講 賄賂犯罪
- 第95講 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
- 第96講 其他瀆職罪
羅翔其實是中國政法大學的一名教授,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所長,一直是中國政法大學最受歡迎的老師之一。
內容簡介
《刑法學講義》
爆紅網絡的“法律男神”羅翔教授為每一位普通讀者寫的刑法普及講義。
刑法與每個人的生活都密不可分,家庭、校園、職場、人際關系、經濟活動處處都有違法犯罪行為,相應地,每個人都需要學習刑法。
羅翔讓本來枯燥專業(yè)的刑法課變得“津津有味”,讀者直呼上頭,“根本停不下來”。刑法常識結合法理精神,兼具法律與人文的力量。本書為讀者提供了相對完整的刑法學習體系,涵蓋刑法演變、犯罪論、刑罰論,以及具體罪名的定罪量刑。全書通過分析真實刑法案件、張三的犯罪行為,激發(fā)讀者用獨立、睿智的法學思維去看待生活,提高法律感知能力。每一位讀者都能帶著法學思維回歸到工作、生活中去。
《法治的細節(jié)》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羅翔新作的法學隨筆,面向大眾讀者,從熱點案件解讀、法學理念科普、經典名著講解等6大板塊,普及法律常識與法治觀念。內容包括辛普森案、電車難題、性同意制度等法律基本常識,或N號房、張玉環(huán)案等時事熱點的案件,多維度培育法律思維,助力法治社會的構建,點亮每個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此外,本書還收錄了羅翔在爆紅后的心路歷程,分享其求學成長經歷,袒露其心境的變化與成熟,與讀者一起通過閱讀與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時刻,在現實中共同完善法治的細節(jié)。
《刑罰的歷史》
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歷數古代酷刑,講述刑罰從殘酷走向人道的過程。
中國古代的法律以刑法為基礎,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罰。成文刑法自產生以來,一直試圖約束刑罰權。但是人治傳統決定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實現“法有限,而情無窮”的刑罰思想導致酷刑泛濫,法外之刑五花八門。直到20世紀初,罪刑法定原則的出現,才將曾經無限膨脹的刑罰權,束縛在法律的軌道之內。
刑罰的歷史并不單純是對舊聞掌故的敘述。從奴隸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現代五刑,中國法律的發(fā)展歷程漫長而艱難,折射出人類從野蠻到文明的嬗變,也讓法治背景下的自由價值顯得尤為珍貴。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首部法律文化研究著作,全面審視性同意標準,以及包裹在“性”周圍的權力、道德和文化。
有的男性認為女性穿著暴露、與男性單獨共處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雙方有親密肢體接觸等等行為就是女性暗示與男性發(fā)生性行為。但這些“我以為”真的意味著“她同意”嗎?
同意問題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對“性同意”的討論,不止于性行為發(fā)生需要得到許可,還包括圍繞著“性”的性別、權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審視,性同意年齡、厭女情節(jié)、社會風俗、完美受害者、親密關系、婚內強奸……
清楚認知法律中的同意制度,對男女雙方都是糾偏的過程。正確表達不同意,是每位女性自我保護的關鍵;尊重她人的“不”,也是每位男性行為自由的邊界。
世界并不完美,但法律可以持守正義,堅守善道,讓人心在濁世中有對良善的信心與盼望。
而上面那些視頻,則是他作為講師,給某培訓機構做的一系列培訓課程的一部分——因為風趣活潑,被大量UP主剪輯、搬運,逐漸在B站上形成了一股風潮。
“學法律,看羅翔,我有知識我自豪”的氛圍。
因為羅翔老師在講刑法課的時候,熱愛用“張三”這個名字舉例,基本什么奇葩的犯罪,什么驚天動地的事情,張三都干過,所以“張三”現在在B站被稱為“法外狂徒張三”。
最近幾年,鑒于刑法學理論的發(fā)展,在案例分析題中經常要求考生對于一些重要的理論問題在掌握通說的前提下了解多種學說。此處列舉一下,讀者稍事瀏覽,即可從容掌握。需要掌握的東西其實不多,僅十二個知識點,畢竟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只是資格性考試,而非學術化考試。當然,對絕大多數考生而言,首先要掌握的是通說。
一、
事前故意
■ 相當因果關系說(通說)
■ 區(qū)分評價說
例:甲殺害乙后將乙扔入湖中,乙后溺斃。按照通說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但按照區(qū)分說成立故意殺人罪的未遂和過失致人死亡罪。
拓展1:假想防衛(wèi)中的事前故意
甲以為李四攻擊自己,誤將李四殺“死”,李四昏迷,甲非常害怕,將”尸體"扔入河中,李四溺斃。在構成要件中成立故意殺人罪,事前故意按照通說不影響故意的成立,但在責任論中,出現假想防衛(wèi)事由,排除故意,故只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按照區(qū)分評價說,則在構成要件中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和過失致人死亡罪,由于假想防衛(wèi)導致前段故意殺人罪未遂中的故意被排除,前段過失致人死亡不懲罰未遂。故只成立后段的過失致人死亡罪。
二、
構成要件的提前實現(非常非常重要)
甲欲殺乙,給乙投放安眠藥,乘其”昏迷”將其扔入河中。但乙死于安眠藥中毒。
●通說成立故意殺人罪的既遂
●如果認為投放安眠藥并無足以致死的危險,則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的未遂(不能犯)
三、
認識錯誤
■ 法定符合說(通說)
■ 具體符合說
說明
對于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在學說上,一直存在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的爭論。
具體符合說認為,只要行為人主觀所認識的犯罪事實和客觀發(fā)生的犯罪事實不具體一致,那么對于實際發(fā)生的犯罪事實,就不成立故意。
法定符合說認為,行為人所認識到的犯罪事實和現實發(fā)生的犯罪事實在構成要件.上一致的話,就成立故意。
拓展考點1:正當防衛(wèi)中打擊錯誤1
在正當防衛(wèi)過程中,如果出現打擊錯誤,導致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傷亡,該如何處理?在刑法理論中也有很大爭議。大致有三種觀點: (1) 成立正當防衛(wèi); (2)成立假想防衛(wèi); (3) 成立緊急避險。
第一、二種觀點遵循的是法定符合說的立場。法定符合說認為不同的具體人在人的本質上可以等價,因此,不法侵害人與第三人之間在價值_上具有等同性,既然對不法侵害人的攻擊進行防衛(wèi)成立正當防衛(wèi),那么由于打擊錯誤對第三人進行防衛(wèi)也可成立正當防衛(wèi)。(攻擊好人等同于攻擊壞人,“正對不正”,自然是正當防衛(wèi),此乃第一種觀點)。
另外,法定符合說認為對象錯誤與打擊錯誤的處理結論是一致的,如果防衛(wèi)人出現對象錯誤,誤認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進行所謂防衛(wèi)的,屬于假想防衛(wèi),那么根據法定符合說,在打擊錯誤的情況下,也宜認定為假想防衛(wèi)。(法定符合說不區(qū)分打擊錯誤和對象錯誤,所以把打擊錯誤等同于對象錯誤,也即誤好人為壞人,自然系假想防衛(wèi)。)
如果采取具體符合說的立場,人身專屬法益不能等價,只有非人身專屬的法益才可以等價。那么,第三種觀點是恰當的。防衛(wèi)人的行為并非針對不法侵害人的侵犯,而是對與此無關的第三人的攻擊,這完全符合緊急避險的條件。(具體符合說認為好人和壞人是不同的人,所以行為人在攻擊好人,屬于“正對正”,故為緊急避險。)
拓展考點2:正當防衛(wèi)中的打擊錯誤2
甲乙盜竊,乙攻擊主人,主人朝乙扔石頭,誤把甲砸成重傷,但主人并不知道甲在偷東西。法定符合說采取抽象防衛(wèi)說,主觀上想打壞人客觀上也打了壞人,所以是正當防衛(wèi)。
具體符合說采取具體防衛(wèi)說,主觀上想打乙,但客觀上打了甲,但甲客觀上也是壞人,所以是偶然防衛(wèi)。
拓展考點3:教唆中的打擊錯誤
甲教唆乙殺人,乙產生對象錯誤將丙殺害。甲是打擊錯誤,對丙按照法定符合說成立故意殺人罪教唆既遂,按照具體符合說成立故意殺人罪教唆未遂。
甲教唆乙殺丙,乙產生打擊錯誤,沒有打中丙,誤傷丁,甲依然是打擊錯誤,按照按法定符合說,成立教唆既遂,但按照具體符合說對丙成立故意殺人罪教唆未遂,但對丁不成立犯罪,因為過失犯罪沒有教唆犯。
拓展考點4:間接正犯與片面共犯的區(qū)別
甲在乙騎摩托車必經的偏僻路段精心設置路障,欲讓乙摔死。丙得知甲的殺人計劃后,誘騙仇人丁騎車經過該路段,丁果真摔死。
甲是對象錯誤。但按照法定符合說,丙在幫助甲殺害抽象的人,丙屬于片面幫助犯。但按照具體符合說,甲想殺具體的人,丙在利用甲殺害丁,所以是間接正犯,則兩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提醒:注意片面實行犯和片面教唆犯的處理,通說認為可以降格為片面幫助犯。但肯定說認為片面實行犯和片面教唆犯就是實行犯和教唆犯,否定說則認為成立間接正犯。
四、
教唆未遂
教唆獨立說
教唆從屬說
說明:
刑法第29條2款規(guī)定: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種情況屬于教唆未遂。
對于教唆未遂的處理,刑法理論有兩種觀點:
(1)共犯從屬說。非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必須從屬于實行犯,只有實行犯進入實行階段(著手后),對于非實行犯才可以進行處罰。
(2)共犯獨立說。教唆犯是共犯從屬說的例外,具有獨立性,只要行為人實施教唆行為,被教唆者未達到所教唆罪的既遂,一律認定為教唆未遂,也即教唆本身沒有成功。我國傳統的觀點采共犯獨立說。例如,①張三教唆李四殺人,但李四在預備階段中止犯罪。②張三教唆李四殺人,但李四拒絕。③張三教唆李四殺人,但李四卻實施了盜竊。按照這種觀點,張三均成立教唆未遂。但按照共犯從屬說,張三不構成犯罪。
上述兩種觀點都認為:①甲教唆乙殺人,乙著手實行犯罪,但最終未達既遂,可以適用教唆未遂的從寬條款;②甲教唆乙實施A罪,但乙實施了B罪,如果AB有重合部分,甲可以在重合部分成立教唆既遂。
五、
不能犯
抽象危險說(傳統觀點)
具體危險說(當前通說)
客觀危險說
說明:
抽象的危險說。該說以行為人認識的情況為基礎,然后根據社會上一般人的認識來判斷,如果行為人認識的情況是真實的,是否對法秩序有侵犯的危險。如果一般人認為行為人的行為有可能實現犯罪意圖的,就成立未遂犯(相對不能犯) ;反之,沒有可能實現犯罪的,就成立不可罰的不能犯(絕對不能犯)。
具體的危險說。它以行為人認識的情況為基礎,根據行為時社會上一般人認識來判斷是否有侵犯法秩序的危險。有危險的,成立未遂犯(相對不能犯) ; 無危險的,成立不可罰的不能犯(絕對不能犯)。
客觀的危險說。該說的宗旨主要是在行為發(fā)生后,也即事后再通過科學的因果法則,由社會上一般人針對當時的情況,去客觀評價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險性。有危險性的,成立未遂犯(相對不能犯) ;無危險性的,就成立不可罰的不能犯(絕對不能犯)。
六、
殺人免責
故意殺人罪(聽說)
搶劫罪
說明:
對于殺人免債行為,應當如何處理。有一定的爭議。
首先,債務人搶劫欠條的,可以直接構成搶劫罪,這沒有爭議。
其次,如果直接將債權人殺死,以期免除其債務的,通說認為,這構成故意殺人罪。當然,對他人財物有拒不歸還行為的,還同時構成侵占罪。
但另一種觀點認為殺人免債屬于搶劫財產性利益,構成搶劫罪。
七、
搶奪與盜竊的區(qū)別
公然和秘密區(qū)分說(通說)
暴力和平和區(qū)分說
說明:
傳統的觀點認為盜竊罪與搶奪罪的區(qū)別在于,前者是秘密竊取,后者是公然奪取。因此,當張三見李四摔傷在地,當其面將財物取走,此行為構成搶奪罪,而非盜竊罪。但現在有一種有力的見解認為,盜竊罪與搶奪罪的區(qū)別并非秘密性對公然性,而是平和性對暴力性,盜竊罪是平和型犯罪,但搶奪罪是一種對物的暴力性犯罪,在間接上有致人傷亡的危險,按照這種觀點,前案則應以盜竊罪論處。
八、
財產犯罪的加重刑罰
構成要件說(通說)
量刑條件說
說明:
在數額犯中,行為人同時有既遂部分和未遂部分,通說認為,數額犯是構成要件,因此犯罪既遂部分與未遂部分分別對應不同法定刑幅度的,應當先決定對未遂部分是否減輕處罰,確定未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再與既遂部分對應的法定刑幅度進行比較,選擇適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從重處罰; 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從重處罰。
另一種觀點認為,數額特別巨大不是加重犯罪構成,而是量刑規(guī)則。因此,只要客觀. 上沒有達到數額巨大,就不得適用數額巨大的法定刑,因此,只能按照數額較大型的犯罪論處,即用基本犯罪構成之刑罰選擇法定刑,未遂事實作為量刑情節(jié)對待。這在2016年卷四作為觀點展示類試題考察過。
九、
死者占有
肯定說
否定說
區(qū)分說(通說)
說明:
人死亡后,是否還存在對財物的占有權?這有肯定說和否定說兩種觀點。我國的主流通說是區(qū)別說,一般認為,對于死者生前的財物,在其死后的短時間內,在社會一般觀念看來,認為死者對財物仍有占有權,是可以接受的,因此, 《兩搶意見》指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之后,臨時起意拿走他人財物的,應以此前所實施的其他犯罪與盜竊罪實施數罪并罰。然而,如果死者死亡時間較長,一般可否定死者的占有。
十、
財產損失
法律損失說
事實損失說
說明:
前者認為無權處分是無效的,故財物的買受人遭受了財物損失,對買受人構成詐騙罪,后者認為無權處分是有效的,故財物的買受人沒有遭受財物損失,對買受人不構成詐騙罪。
同時,法律損失說認為,當被害人必須在民法上對財物有返還請求權,才能認定存在財產損失,所以盜竊犯罪人分贓不均,按照法律損失不構成侵占。但按照事實損失說,構成侵占罪。
十一、
詐騙中的處分意思
抽象處分說
具體處分說
說明:
抽象處分說認為處分者只需對財產的屬性有抽象的認識即可,而具體處分說認為處分者必須對財產性質、種類、數量、價值有具體的認識。比如甲在商場購物時,在方便面箱子中裝. 上照相機,最后以買方便面的錢獲得了照相機,在此案中,無論是按照抽象處分說,還是具體處分說,被害人都無處分意圖,都應以盜竊罪論處,這沒有爭議。
但如果甲在商場購物時,在一個照相機的盒子中裝入兩個照相機,用購買一臺照相機的價錢買了兩臺照相機,按照抽象處分說,被害人知道自己在處分照相機,具備處分意圖,這仍然屬于詐騙;按照具體處分說,被害人由于缺乏對財物具體數量的認識,故無處分意圖,甲的行為構成盜竊罪,而非詐騙罪。
十二、
偶然防衛(wèi)的處理
防衛(wèi)意識必要說
防衛(wèi)意識不要說
說明:
前者認為成立正當防衛(wèi)需要具備防衛(wèi)意識,故偶然防衛(wèi)不是正當防衛(wèi)。但后者認為成立正當防衛(wèi)無需防衛(wèi)意識,故偶然防衛(wèi)屬于正當防衛(wè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