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學知識點講解

  • 名稱:中藥學知識點講解
  • 分類:生物醫(y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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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2024/9/11 16:27:01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的基本理論和臨床應用的學科。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中藥學知識點講解:

一、中藥的性能

四氣

四氣即寒、熱、溫、涼四種不同的藥性。

寒與涼、溫與熱的性質(zhì)相同,只是在程度上略有差異,即 “涼次于寒”“溫次于熱”。

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于寒性或涼性;能夠減輕或消除寒證的藥物,一般屬于溫性或熱性。

五味

五味指辛、甘、酸、苦、咸五種不同的味道,此外還有淡味和澀味。

辛味有發(fā)散、行氣、行血等作用;甘味有補益、和中、緩急等作用;酸味有收斂、固澀等作用;苦味有泄熱、燥濕、堅陰等作用;咸味有軟堅散結(jié)、瀉下通便等作用;淡味有滲濕利水的作用;澀味與酸味作用相似,有收斂固澀的作用。

升降浮沉

升降浮沉反映藥物作用的趨向性。

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表示發(fā)散上行,沉表示收斂下行。

一般具有升陽發(fā)表、祛風散寒、涌吐、開竅等功效的藥物,多上行向外,其性升浮;具有瀉下、清熱、利水滲濕、重鎮(zhèn)安神、潛陽息風、消導積滯、降逆止嘔、收斂固澀等功效的藥物,多下行向內(nèi),其性沉降。

歸經(jīng)

歸經(jīng)是指藥物對于機體某部分的選擇性作用,即某藥對某些臟腑經(jīng)絡有特殊的親和作用。

歸經(jīng)是以臟腑經(jīng)絡理論為基礎,以所治具體病證為依據(jù)而確定的。掌握歸經(jīng),有助于提高用藥的準確性。

二、中藥的配伍

七情配伍

單行:單用一味藥來治療某種病情單一的疾病。

相須:兩種功效類似的藥物配合應用,可以增強原有藥物的功效。

相使:以一種藥物為主,另一種藥物為輔,兩藥合用,輔藥可以提高主藥的功效。

相畏:一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

相殺: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

相惡:一種藥物能使另一種藥物的功效降低。

相反:兩種藥物同用能產(chǎn)生劇烈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

三、中藥的用藥禁忌

配伍禁忌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所以應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jù)藥物對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兩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jīng)去瘀、行氣破滯及辛熱滑利之品,如桃仁、紅花、牛膝、大黃、枳實、附子、肉桂、干姜、木通等。

服藥飲食禁忌

一般應忌食生冷、油膩、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據(jù)病情的不同,飲食禁忌也有區(qū)別。如熱性病應忌食辛辣、油膩、煎炸類食物;寒性病應忌食生冷食物;胸痹患者應忌食肥肉、脂肪、動物內(nèi)臟及煙、酒等;肝陽上亢頭暈目眩、煩躁易怒等應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熱助陽之品;黃疸脅痛應忌食動物脂肪及辛辣煙酒刺激物品;脾胃虛弱者應忌食油炸粘膩、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腎病水腫應忌食鹽、堿過多的和酸辣太過的刺激食品;瘡瘍、皮膚病患者,應忌食魚、蝦、蟹等腥膻發(fā)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

四、中藥的炮制

目的

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巴豆制霜可降低毒性;常山酒炒可減輕催吐作用。

增強藥物的作用,提高臨床療效,如蜜炙百部可增強潤肺止咳作用;醋炒延胡索可增強止痛作用。

改變藥物的性能或功效,使其更適合病情的需要,如生地黃清熱涼血,熟地黃滋陰補血。

便于制劑和貯藏,如植物類藥物經(jīng)過切制后,便于調(diào)劑和制劑;礦物類藥物經(jīng)過煅制后,質(zhì)地變得酥脆,易于粉碎和貯藏。

方法

修治:包括純凈、粉碎、切制等方法。

水制:包括洗、淋、泡、潤、漂、水飛等方法。

火制:包括炒、炙、煅、煨、烘焙等方法。

水火共制:包括蒸、煮、燉、淬等方法。

其他制法:包括制霜、發(fā)酵、發(fā)芽等方法。

五、各類中藥的特點

解表藥

分為辛溫解表藥和辛涼解表藥兩類。

辛溫解表藥具有發(fā)散風寒的作用,適用于風寒表證;辛涼解表藥具有發(fā)散風熱的作用,適用于風熱表證。

常用藥物有麻黃、桂枝、紫蘇、生姜、荊芥、防風、羌活、白芷、薄荷、牛蒡子、蟬蛻等。

清熱藥

分為清熱瀉火、清熱燥濕、清熱解毒、清熱涼血、清虛熱五類。

清熱瀉火藥主要用于氣分實熱證;清熱燥濕藥主要用于濕熱證;清熱解毒藥主要用于熱毒證;清熱涼血藥主要用于血熱證;清虛熱藥主要用于陰虛發(fā)熱證。

常用藥物有石膏、知母、梔子、黃芩、黃連、黃柏、龍膽草、金銀花、連翹、蒲公英、魚腥草、生地黃、玄參、牡丹皮、地骨皮等。

瀉下藥

分為攻下藥、潤下藥、峻下逐水藥三類。

攻下藥具有較強的瀉下作用,適用于實熱積滯、大便秘結(jié)等證;潤下藥作用緩和,適用于年老體弱、久病產(chǎn)后等津虧腸燥便秘;峻下逐水藥作用峻猛,適用于水腫、臌脹等實證。

常用藥物有大黃、芒硝、番瀉葉、火麻仁、郁李仁、甘遂、大戟、芫花等。

祛風濕藥

具有祛風除濕、通絡止痛、強筋健骨等作用。

適用于風濕痹證,根據(jù)其性質(zhì)的不同,又可分為祛風寒濕藥、祛風濕熱藥、祛風濕強筋骨藥。

常用藥物有獨活、威靈仙、防己、秦艽、木瓜、桑寄生、五加皮等。

化濕藥

具有化濕醒脾、行氣和胃的作用。

適用于濕阻中焦證。

常用藥物有藿香、佩蘭、蒼術、厚樸、砂仁等。

利水滲濕藥

分為利水消腫藥、利尿通淋藥、利濕退黃藥三類。

利水消腫藥主要用于水腫、小便不利等證;利尿通淋藥主要用于淋證;利濕退黃藥主要用于黃疸。

常用藥物有茯苓、薏苡仁、澤瀉、車前子、滑石、木通、金錢草、茵陳等。

溫里藥

具有溫里散寒、回陽救逆、溫通經(jīng)脈等作用。

適用于里寒證。

常用藥物有附子、干姜、肉桂、吳茱萸等。

理氣藥

具有理氣健脾、疏肝解郁、行氣止痛等作用。

適用于氣滯證。

常用藥物有陳皮、青皮、枳實、木香、香附、烏藥等。

消食藥

具有消食化積、健脾開胃的作用。

適用于食積停滯證。

常用藥物有山楂、神曲、麥芽、萊菔子等。

止血藥

分為涼血止血藥、化瘀止血藥、收斂止血藥、溫經(jīng)止血藥四類。

涼血止血藥主要用于血熱出血證;化瘀止血藥主要用于瘀血出血證;收斂止血藥主要用于各種出血而無瘀滯者;溫經(jīng)止血藥主要用于虛寒性出血證。

常用藥物有小薊、大薊、地榆、槐花、三七、茜草、白及、艾葉等。

活血化瘀藥

具有活血化瘀、通經(jīng)止痛、消腫散結(jié)等作用。

適用于瘀血證。

常用藥物有川芎、延胡索、郁金、丹參、紅花、桃仁、益母草、牛膝等。

化痰止咳平喘藥

分為化痰藥和止咳平喘藥兩類。

化痰藥具有化痰、消痰的作用,適用于痰證;止咳平喘藥具有止咳、平喘的作用,適用于咳嗽、氣喘等證。

常用藥物有半夏、天南星、桔梗、川貝母、浙貝母、瓜蔞、杏仁、蘇子、百部等。

安神藥

分為重鎮(zhèn)安神藥和養(yǎng)心安神藥兩類。

重鎮(zhèn)安神藥主要用于心神不寧實證;養(yǎng)心安神藥主要用于心神不寧虛證。

常用藥物有朱砂、磁石、龍骨、琥珀、酸棗仁、柏子仁、遠志等。

平肝息風藥

具有平肝潛陽、息風止痙的作用。

適用于肝陽上亢證和肝風內(nèi)動證。

常用藥物有石決明、牡蠣、代赭石、羚羊角、牛黃、鉤藤、天麻等。

補虛藥

分為補氣藥、補陽藥、補血藥、補陰藥四類。

補氣藥主要用于氣虛證;補陽藥主要用于陽虛證;補血藥主要用于血虛證;補陰藥主要用于陰虛證。

常用藥物有人參、黨參、黃芪、白術、山藥、鹿茸、淫羊藿、杜仲、當歸、熟地黃、白芍、麥冬、天冬等。

收澀藥

具有收斂固澀的作用。

適用于滑脫證,如自汗、盜汗、久瀉、久痢、遺精、滑精、遺尿、尿頻等。

常用藥物有五味子、烏梅、肉豆蔻、赤石脂、山茱萸、桑螵蛸等。

通過對這些知識點的學習和掌握,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應用中藥學知識,為臨床用藥提供理論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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