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人類社會特有的遺產轉移方式,經歷了由古代向近現(xiàn)代的轉變,實現(xiàn)了由身份繼承向財產繼承的轉變,完成了由男尊女卑的繼承模式向男女平等繼承模式的轉變。繼承作為歷史范疇,將與人類社會相始終。 繼承法是調整繼承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從初民社會的血族繼承到封建社會的宗親繼承,再到現(xiàn)當代社會的近親屬繼承,演繹著繼承制度由身份向人格的位移。從男性優(yōu)于女性的繼承立法到男女兩性平等的繼承立法,彰顯著繼承制度由性別排擠向性別平等的努力。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制定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編纂,承載著特定歷史背景下繼承法的價值追求與道德判斷,孕育著體系建構的溫床與制度改革的基礎。正所謂:“法制者,道德之顯爾;道德者,法制之隱爾”。